2015新疆塔城地区公招城管协管员成绩汇总通知
各位考生:
根据《2015年乌苏市城市管理监察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管员简章》有关内容,现将考试成绩公示及体检工作安排如下:
体检入闱人员按1:1的比例确定,进入体检人员于2015年11月10日10:00时到解放军第十五医院进行体检,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。复查只能进行一次,在指定医院进行复查。
一、说明
1、体检地点:解放军第十五医院体检科。
2、体检费用:100元。(体检费用考生自理)。
3、体检报告由医院统一转递,个人不准携带。
二、体检要求
1、考生要在规定的时间准时到达指定的体检地点,体检前一天注意饮食,不准饮酒。第二天体检时要求空腹,不喝水、不吃早饭,可以上卫生间。
2、考生要如实填写既往病史,对隐瞒病史的考生一经发现将取消聘用资格,后果由考生自负。
3、考生按编号排队,考生必须服从医院的组织管理,按规定顺序排队参加体检,抽血时不得擅自调整前后顺序,出现问题后果自负。
4、考生体检时必须携带准考证、身份证原件、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。
5、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期间及体检完毕后要时刻保持通讯畅通,确保工作人员能够与你随时保持联系。
6、以上要求请各位考生自觉遵守、积极配合,否则责任自负。
人社局联系人:朱丽娜 0992-8502300
城管大队联系人:常 霞 0992-8518567